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公示
2025-06-20 点击: 作者:马俊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1.改革自评情况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是□否

实有26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是□否

实有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否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否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否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是□否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是□否

召开日期为2025.6.16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否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否


2.《兰州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及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2、制定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工作者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报告工作;

4、上传下达,严格执行校院班三级联动机制,准确传达学校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学生需求;

5、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班级班委会工作;

6、组织各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提高学生工作者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工作者工作条件、监督学生工作者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工作者的考核;

7、作为学校学生的群体代表,对兄弟学院进行交流访问,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学生向上风貌。

2

办公室

4

1、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起草、收发、整理,以及外界来函的处理、来人的接待;

2、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值班安排、文档管理并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提供文化交流契机;

3、对学生会安排的会议进行准备、记录等。

3

调研部

3

1、是校学生会与院学生会的纽带,负责对土木院所举办的活动进行审核之后上报校学生会;

2、调研部为学生会的记录机构,在校、院各活动中进行素材采集,开展各类调研话动;

3、加强学院与同学的联系,了解我校同学的思想方向、动态;

4、与校学生会进行对接,负责对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活动进行抽查调研并作出评价,撰写调研表后反馈给校会。

4

文艺部

6

1、负责组织各项文娱活动,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组织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2、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生活,发掘并培养主持人、礼仪、合唱、朗诵、舞蹈书法、绘画及器乐等文艺方面文艺活动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3、配合学院文艺工作,反映学生们的愿望与要求,创造机会锻炼同学们的文娱才能,提高大学生的问题素质;

4、负责监督管理好学生文体活动场所以及相关器材,协调演出服装,相关器材的租借;

5、在各类活动中负责安排礼仪接待工作,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工作,组织各个班级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5

宣传部

6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会议及其精神;

2、宣传学院部分工作及安排,传递工作信息,传播学院动态;

3、配合各部门活动,对学生会的工作动态进行宣传,从而宣传学生会整体形象;

4、搜集学生反馈信息,从学生的角度对学院及学生会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

6

权益保障部

4

1、搭建沟通桥梁:致力于构建沟通机制,沟通学生之间以及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以最大程度保障学生权益;

2、维护学生权益:积极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关注学生关注的问题,展开调查与反馈,引导学生正确表达维权诉求;

3、服务学生生活:参与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组织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带领学生努力奋斗,开拓进取。

4.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5.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兰州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产生办法;

二、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由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大会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作出介绍,并接受有关咨询;

四、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第十七届学生会候选人,由土木工程学院各团支部推荐提名,并在广泛征求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团委意见后,报请院党委、校学生会同意,由筹委会确定5名候选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组讨论。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6.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兰州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大会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作出介绍,并接受有关咨询。

四、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土木工程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与各团支部推荐提名,并在广泛征求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团委意见后,报请院党委同意、校学生会备案,由筹委会确定5名候选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研究确定主席团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对每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七、代表填写选票时,表示赞成的,在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表示不赞成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对候选人不赞成并另选他人,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另选人必须为我院在校学生),并在该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同时否决相同数目的原候选人。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书写不清楚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八、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一次。

九、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由总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选举结果时,分别按当选主席团成员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投票的票箱设在会场。投票时由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大会设立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负责对分发选票、投票和计票等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由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团委书记马俊老师担任。监票人由马俊老师从非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第十八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中选出。

十二、大会设立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4名,总计票人由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团委书记马俊老师担任。计票人由马俊老师从非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第十八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中选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裁定。

7.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

召开地点:兰州交通大学

会场:土木工程学院三号实验楼五楼多功能厅

代表数量:153名

主要议程:

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二项:学院团委书记马俊宣读贺信;

第三项: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林梦凯致辞;

第四项:作第十七届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第五项:宣读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六项:简述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第七项:投票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八项:学院团委书记马俊为2024届各团学组织负责人颁发聘书;

第九项: 宣读投票结果,即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产生结果;

第十项:宣读兰州交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并举手表决;

第十一项:宣读兰州交通大学常任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并举手表决;

第十二项:宣读土木工程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宣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IZKaV1qBZz9xXgRZ4Kn0Q

7.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出席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将本着服务同学、发展交大的原则,就关于广大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问题以及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学生会的工作与发展等问题提交积极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并讨论、协商解决。

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3371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56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4.6%。其中,非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4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89.7%。

代表条件:1. 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责任感德和,品行端正,积极上进;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代表分配及产生办法: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

8.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和团委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

第三条 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能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参与其中,围绕“我为同学做件事”,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品牌服务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贯彻执行团中央、全国学联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评议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的综测加分,优先推荐参评学院、学校的各项荣誉,优先推优入党。

9.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