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服务建设创新型甘肃,推进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民生科技水平,推动我校科学研究紧跟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促进我校原始创新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增强我校自主创新能力,我校从2012年起设立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校科技支撑基金”)。2014年校科技支撑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领域
2014年度校科技支撑基金将依据《2014年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重点资助领域。
二、基本条件
凡兰州交通大学正式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科技支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兰州交通大学,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具有原始创新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研究经历,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请者当年申请科技支撑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
4.所有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原则上应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
5.不在年度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也可自由选题,但所申请项目内容必须涉及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所迫切解决的关键问题。
6.未获得过学校“青蓝人才工程”、 “校科技支撑基金”培养计划资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校科技支撑基金项目:
1.申请人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
2.研究内容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关联不紧密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省(部)、厅(局、市)科技计划项目(获资助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等。
三、申请与受理程序
1.2014年校科技支撑基金的申请实行自由申请,项目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后,由各单位统一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组织对申请材料审核评议,并遴选2014年校科技支撑基金资助项目。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2.项目计划起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4年全校将资助约10项左右,每项经费约5万元左右。
3.各单位于2013年12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社会科学科(办公楼1422房间),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人发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类请发送至caozhj@mail.lzjtu.cn 自然科学类请发送至tianbin@mail.lzjtu.cn 。其他事宜请咨询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社会科学科。
联系电话:4938623
附件1 2014年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兰州交通大学科技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