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甘肃省科技厅通知“关于征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函”(甘科计函〔2015〕9号)及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52号),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十三五”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任务建议,按程序凝练统筹并报批后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给予支持,2016年启动实施。为了做好甘肃省“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征集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组织实施方式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面向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面向各部门(行业)、各地方及有关单位征集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根据国家重大部署和研发任务征集情况,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等,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中央及地方财政和企业共同投入的原则,凝练提出重点专项动议,并根据竞争择优原则,遴选提出相关专业机构建议。
二、本次征集的重点方向
我省征集的重点方向详情见科技厅主页http://www.gsstc.gov.cn/通知公告/关于征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函。
三、工作要求
1.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提出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组织专家做好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系统论证,从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纵向创新链以及横向协作的产业链进行全链条一体化设计。注重加强与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避免重复交叉。
2.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边界清晰,5年内的任务目标应具体明确;二是清晰说明需要攻克的关键科技问题、商业模式创新、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成效,并综合考虑预期可形成的产业、产品、服务及其市场(应用)前景;三是提出解决科技问题的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的建议,强化项目、人才、基地建设的统筹;四是提出预期解决科技问题经费投入的考虑,包括中央、地方财政资金以及相关渠道资金。
3.每项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文字材料不超过5000字。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网上填报。
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需要申报的教师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分配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
(二)推荐材料报送。
网上填报提交后,请于2015年3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1422房间,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其他事宜请咨询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全福 田彬
联系电话:4938623
材料报送:综合楼1422房间。
科技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