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与意义
在当前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科生对知识深度和广度的需求日益提升。部分学有余力、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和学术潜力的本科生,渴望接触更前沿、更深入的专业知识,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或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研究生课程在知识体系的深度、学术性和创新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为本科生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平台。开展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工作,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还能激发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其独立思考、科研创新能力,帮助他们更早地明确个人发展方向,提升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同时也为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搭建了桥梁。
二、方案目标
1.为学有余力的本科生提供接触更高层次知识的机会,拓展其专业视野,加深对专业领域的理解和认识。
2.培养本科生的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其学术素养和综合竞争力。
3.实现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衔接,为本科生后续攻读研究生学位或进入相关领域工作做好铺垫。
4.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申请条件
1.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且已完成至少4个学期的本科学习。
2.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承受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压力和难度。
3.对所申请选修的研究生课程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且该课程与本人的专业发展方向或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相符。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1.课程公布: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开学前公布本学期可供本科生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清单,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学分、学时、课程简介、上课时间地点、选课建议等信息。
2.学生申请:开学后第 1-2 周,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生查阅相关课程信息,填写《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申请表》,每位本科生每学期最多可申请选修 2 门研究生课程。
3.学院审核: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收到学生申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示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的审核通过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学生原因。
4.名单确认: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选课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分别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学生一经确认选课,不得随意退选或更改。
5.学分认定:学生按照规定修完本门课程,且考试合格的,学院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上报研究生院。作为继续在本校攻读研究生免修该门课程的证明。
五、课程安排与教学管理
1.课程时间协调:学院和任课教师应尽量协调研究生课程的上课时间,避免与本科生的正常课程时间发生冲突。若确实无法避免冲突,学生需提前向学院和任课教师说明情况,经双方同意后,可采取弹性学习方式(如线上学习、课后补课等)完成课程学习,但必须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习任务。
2.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本科生的知识基础和学习特点,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注重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学术交流,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要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教学,不得降低要求。
3.考勤管理: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考勤结果将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若学生考勤不合格(缺勤次数超过课程总学时的 1/3),将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认定
1.考核方式: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应与研究生一致,可采用考试、论文、报告、实验操作、课堂表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并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说明。
2.成绩评定:任课教师应按照研究生课程的成绩评定标准,对本科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成绩认定与记载:本科生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成绩不作为其申请本校研究生的加分依据,但可作为研究生录取时的参考材料之一,并作为攻读本校研究生后该门课程的免修证明。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申请表和选修课程清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