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班级是学院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班主任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的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章 班主任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 班主任任职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了解国家教育教学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班主任工作程序,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班主任职责
1.在学院党政领导及辅导员的指导下,全面开展班级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注重加强班集体建设,督促学生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全面贯彻学校学院管理方面的制度与要求,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各项育人活动。在学期初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日志》,期末进行班主任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学工办。
4.选拔培养班团干部;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学生自理、自律和自育能力。
5.了解和掌握班级学生的家庭经济及生活状况,及时上报贫困生资料;关心情况特别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6.协助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党建工作。
7.对学生进行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教育,抓好学风建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学习、科研活动,组织学生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加强与任课老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8.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抓好日常管理。针对班级情况召开主题班会;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和宿舍卫生等情况。
9.指导学生的课余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10.做好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做好贫困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生源地贷款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做好报考研究生的动员和推荐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鉴定和文明离校等工作。
11.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学校学院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
12.完成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班主任工作原则和要求
1、班主任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熟悉并热爱学生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班主任应依据学生的特点,发挥其优势,坚持表扬与疏导为主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班主任的一言一行要体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原则,力求在思想素质、行为规范上为学生做出榜样。
4、班主任应坚持大局为重的原则,学习和掌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学生手册》,并在实际中贯彻执行,维护学校与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班主任聘任和待遇
第六条 班主任聘任
1.班主任均为兼职,从学院教师、机关干部中聘任,主要由各系产生,各系每年提供的人数不少于本系职工总人数的10%。
2.班主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聘任。每名班主任最多可带2个班级。
第七条 班主任待遇
1.学院为班主任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提供学习培训机会。
2.学校设班主任津贴,学院根据班主任考核情况发放。
第四章 班主任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班主任考核
1.班主任考核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考核,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进行。
2、班主任工作以班级整体效果和班主任的工作投入程度、工作效果为主要依据,对担任我院学生班级班主任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结果 = A×40% + B×60% + C
其中:A为班主任工作计分,具体项值见附件1;
B为班级工作计分,具体项值见附件2;
C为学生工作研究与创新计分:完成、发表、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研究课题、论文、总结交流材料,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每项视级别计2-10分,以学工办认定为准。
3.班主任及班主任所带班级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不合格:
(1)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安定团结言论。
(2)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班级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联系到或未能及时到达现场。
(4)在开展评优、评奖、评贷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其他明显不尽职行为并产生不良后果。
(6)所指导的班级寝室中,脏、乱、差达3个以上的(含3个)。
(7)所指导毕业班在学生毕业离校期间有不文明行为的。
(8)所指导班级中,在本学年有学生受记过(含记过)以上违纪处分或记过以下违纪处分超过3人次的。
4.根据班主任职责范围,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的考核细则(见附件1、附件2)。考核原则上由班主任自评、学生评议、任课教师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院评议5部分组成。
(1)班主任自评。班主任在学年末,对照考核细则,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进行自评。
(2)学生评议。由班级干部及学生代表,对班主任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
(3)任课教师评议。班主任所带班级的任课教师,就该班学风班风总体表现及班主任联系任课老师等情况对班主任进行评价。
(4)辅导员评议。辅导员就其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5)学院评议。学院依据前四项评议情况,结合班主任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出席会议情况、完成工作情况等对班主任做出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九条 班主任奖惩
1.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将获全部班主任津贴。
2.考核结果作为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主要依据,考核优秀的推荐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并给予表彰奖励。
3、必须具有担任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经历,才有下一级晋升上一级职称的资格。
4.经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班主任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将予以解聘;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班级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土木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 权值 | 计分办法 |
1 | 班会召开情况 | 20 | 在学期初末、学期间放假前后、四六考试前、期末考试前必须召开的安全、考风考纪教育班会及其他学院要求召开的班会。以每次班会后及时返回的《班会记录》和学院检查结果为准。每完整召开1次得3分,缺1次扣3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20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2 | 班级课堂考勤的实施 | 12 | 每按时上报1次得2分,每出现虚假情况1次扣10分。每出现事故1次扣3分,以学院检查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12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3 | 班主任例会、重大活动等出勤情况 | 10 | 以学院通报结果和检查结果为准,每次参加1次得3分,缺勤1次扣3分。以学院检查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10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4 | 重点学生谈心 | 20 | 以返回的重点学生(学习后进、违纪、心理困惑等)《谈话记录》的检查结果为准。每谈1人次得2分,否则扣4分。以学院检查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20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5 | 学生宿舍巡视 | 15 | 以返回的《宿舍巡视记录》检查结果为准。每学期至少5次,否则扣15分。每多1次得3分。以学院检查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15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6 | 班主任工作日志记载情况 | 13 | 有学期工作计划得2~6分;有学期工作总结得2~6分;工作记录填写认真、记载详细得2~13分。以学院检查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13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7 | 学生偶发事件处置 | 5 | 每反应及时、处置得当1次得5分,否则扣10分。以学院认定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5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8 | 班干部工作情况 | 5 | 以班长、团支书例会及其他活动出勤记录为准。每缺勤1次扣1分。以学院检查结果为准。合计得分最高的班级记5分,其余按比例记分。 |
附件2
土木工程学院班级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 计分办法 | 权值 |
1 | 学生获奖学金情况 | 国家奖学金:每人次加12分;三好学生:每人次加8分;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次加5分;优秀学生干部:每人次加2分;一等奖学金:每人次加4分;二等奖学金:每人次加3分;三等奖学金:每人次加2分;单项奖学金:每人次加6分;学院奖学金:每人次加1分。 | 12 |
2 | 四级通过率 | 四级通过率最高的加8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8 |
3 | 学习成绩优良率 | 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的比例最高的计12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12 |
4 | 作弊率(考风考纪) | 作弊率最低的计9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 9 |
5 | 考试补考率 | 补考率最低的计8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 8 |
6 | 学生违纪(不含考试违纪) | 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警告: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记过:每人次扣4分;留校察看:每人次扣6分;开除学籍:每人次扣8分。 扣分最少的计8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8 |
7 | 就业指导 | 毕业班就业率(以学校统计结果为准)最高的计8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8 |
8 | 学生参加集体活动 | 能按时齐整到位,秩序井然,每次加8分;组织不力,缺勤迟到,每次扣2~10分。 得分最高的计8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8 |
9 | 宿舍检查情况 | 受通报表扬每次加1分;受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得分最高的计8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8 |
10 | 学生创新能力与技能特长获奖 | 科技竞赛、科技成果(作品)、外语、演讲、文艺、辩论、体育等获国家、省(部)、校、院奖励每人次分别加10、5、4、2分。(集体奖项取人均分) 得分最高的计6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6 |
11 | 班集体(团支部)、个人获奖励 | 省(部)、校、院奖励每次分别加16、8、4分。 得分最高的计5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5 |
12 | 班级活动开展情况 | 院团委备案的每完整开展一次活动,视活动效果和特色加4~10分;若活动中出现事故,扣10分。 得分最高的计4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4 |
13 | 课堂到课率 | 旷课率最低的计2分,其余按比例折算。 | 2 |
14 | 学生缴费情况 | 财务处统计欠费额每5000元扣1分。 扣分最低的计2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 2 |
注:本项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