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本科生党总支具体负责,立足学生公寓开展工作的学生党员工作机构。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成员由学院全体本科生学生党员组成。为适应日常工作需要,设有指导教师一名,站长一名、副站长两名,秘书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协管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服务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女生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另设有站务委员会,站务委员会是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最高决策机构,由站长对其负责。两名副站长分管秘书部、服务部、协管部、宣传部、女生部。
第一条 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学院党委、本科生党总支负责对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本科生党总支负责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组建协调、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并通过学生党员工作站开展有关的学生教育管理活动。
第二条 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守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如发现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立即对其进行教育,后果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管理,使学生党员工作站能够有效、良好、有序地运作,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岗位的职能,并切实做到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更好地配合学院的工作和为广大学生服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本章程针对工作站各级成员的工作职能、要求、考核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工作站成员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依据。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职能:
站务委员会:由13名站务委员组成,是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意见,制定工作站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站工作等,由站长对其负责。
站长职责:全面负责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工作,负责定期召开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会议,负责向站内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传达院党委及上级部门的精神,定期向院党委和本科生党总支汇报工作。
秘书部:建立本公寓楼学生党员信息档案和工作网络,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党员、预备党员在学生公寓所表现情况的考察工作。负责站内党员的考核和评比。负责妥善保管学生党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站的有关活动资料。实施每日值班制度,接受并搜集整理学生反映的问题、建议,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负责反馈学院相关处理意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服务部: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立足校园,锻炼成长,走向社会,奉献爱心”为宗旨,积极投身于义务服务活动。通过定期组织美化校园义务劳动,科技、文化进社区宣传活动,爱心助学、救助募捐活动,关爱老人“爱心火炬”接力工程等活动,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学生义务服务活动当中,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服务活动。
协管部:维护公寓楼的学习、生活、活动秩序,制止和纠正不文明及违纪行为。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的公共安全卫生状况,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寓楼的管理。负责节假日巡查,做好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排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宣传部: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各种健康有意义的学习宣传和公益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各种优秀活动和模范典型。宣传学院等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并搜集大学生相应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女生部:建立女生公寓楼学生党员信息档案和工作网络,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党员、预备党员在学生公寓所表现情况的考察工作。负责女生党员的考核和评比。维护公寓楼的学习、生活、活动秩序。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服务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工作站各成员有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培训等相关活动的权利。
2、工作站各成员有对工作站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对工作站做出的各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各成员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必须坚决执行,并采取正当途径进行申诉。
4、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工作站成员有申请“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优秀工作者”称号的权利。
5、工作站各成员有使用工作站的公共物品、数据资料等资源的权利。
(二)义务
1、团结互助,尊敬师长,有礼貌,有道德,发扬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工作站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工作站荣誉。
3、注意个人形象,树立工作站的良好形象。
4、按时参加工作站计划规定和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服从组织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全体成员会议布置的任务。
5、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批评意见。成员应该积极维护工作站的名誉与利益,爱惜站内公共物品,如有发现损害工作站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报告。
6、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律己意识。
第三章 日常工作
第七条 例会制度:
(一)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全体成员大会
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工作站全体成员必须参加,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站长申请,会后应及时向站长递交请假条,并了解会议内容,明确任务。会议由站长主持,站长、副站长、各部部长需提前到场,讨论决定工作站的活动计划、相关决策、总结、人员管理职能的协调等。秘书部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成员的考核。
(二)站务委员会会议
站务委员会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站务委员必须参加。由站务委员召开,根据具体需要确定召开时间,负责站内重大事情的决策,由站长负责。
(三)部门会议
秘书部、服务部、协管部、宣传部、女生部等部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分管副站长以及该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主要讨论决定部门的活动计划、相关决策、总结等。
若学生党员工作站任务紧急,各部长有权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 工作室制度
(一)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工作室每晚设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工作站相关事宜,具体由秘书部实施。另有值班人员,对工作室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二)成员在办公期间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工作室内财物安全,保持办公室整洁。工作站财物不得外借他人,要妥善保管所借工作站物品,如有损坏应赔偿。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九条 奖惩制度:
(一)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奖励办法。表扬和奖励的方法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等。
在站内业务方面表现突出的成员,可授予“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优秀工作者”称号,在七一表彰“优秀学生党员”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对犯有错误的成员,工作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如下几种:(1)站内通报批评;(2)站内警告;(3)站内严重警告;(4)站内记过;(5)上报学院党委,请求给予处理。
(三)例会经常迟到或旷会的工作站成员,无故拒不执行工作站分配的各项任务工作的成员,工作站有权对其做出站内处分。
(四)成员不得不经申请随意以组织的名义向外开展活动,凡故意损害本工作站的名誉和权益,或者蓄意以工作站的名义对外作违法违纪活动的工作站成员,对其做出一定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达一定程度的,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五)对犯错误成员,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持慎重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适当。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工作站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工作站的各项活动公开进行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意见或建议请递交学生党员工作站工作意见箱。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