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实习纪律条例
2015-03-17 点击: 作者: 来源: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实习纪律条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向他们学习。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实习、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带队老师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自身形象。

四、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离队单独活动,不准离队外宿。 

七、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煤炉等。 

八、严禁到江、河、湖、海中游泳或擅自到不安全场所。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和单位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十、学院授权实习带队老师现场处置权,凡违反实习纪律,轻则予以批评教育,重则取消实习资格,成绩直接登记为不及格,并视情节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以上规定由带队老师组织学生学习并经本人阅知后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

 

土木工程学院

2013年6月18日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实习纪律条例》我已认真阅知,愿意自觉遵守,若违反按

相关规定接受处理。本人签名如下: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实习地点:                     带队老师: